中華民國台灣女童軍總會國家研習營
女童軍、蘭姐女童軍團領導人員進階課程(2025GA/RA101/201/301) 實施辦法
1 目的:充實女童軍團領導人員專業知能,提昇女童軍團領導人員領導能力。培訓優秀女童軍團領導人員,俾利各校及社區推展女童軍活動。
2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台灣女童軍總會
3 承辦單位:臺北市女童軍會、桃園市女童軍會
4 協辦單位:新北市立板橋國民中學
5 訓練課程:依據中華民國台灣女童軍總會組訓委員會所頒佈之訓練研習課程標準辦理。本次課程為擴大參與,配合連續假期,將三段進階課程集中辦理,內容包括:
5.1 女童軍、蘭姐女童軍團領導人員進階課程(一)(核定研習時數18小時)。
5.2 女童軍、蘭姐女童軍團領導人員進階課程(二)(核定研習時數20.5 小時)。
5.3 女童軍、蘭姐女童軍團領導人員進階課程(三)(核定研習時數23.5 小時)
6 訓練時間:
6.1 第一階段:114年 2月27日18:30~3月2 日19:00(四、五、六、日)(露營)
6.2 第二階段:114年 3月14日18:30~3月16 日18:00(五、六、日)(露營)
7 訓練地點:新北市板橋國中(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 437號)
8 參加資格:完成女童軍成人領袖(服務員)登記,曾參加女童軍/蘭姐女童軍團領導人員基本課程(一)及(二)結業,經所屬女童軍團推薦(性別不拘)。主辦單位保留接受報名之權利。
9 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14 年2月3日止。詳填報名表,連同女童軍證、女童軍/蘭姐女童軍團領導人員基本課程(一)及(二)影本 寄E-maiL:tpgsc.tpgsc@msa.hinet.net。
10 訓練費用:參加費每名 4800元整,於 2 月 3 日(星期一)前到臺北市女童軍會繳交或匯款至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戶[銀行代碼:822 帳號:015540476257 戶名:台北市女童軍會]請在報名表上提供轉帳末 5 碼,以利核對。
11 課程進行方式:課程以個案討論、座席討論、分組研討…等方式進行、並進行露營、旅行實作。
12 參加學員須知:
12.1 受訓期間不得任意外出或缺席,未依規定請假者將不核予結業證書與研習時數。
12.2 課程期間須服裝整齊、團隊合作、注意安全、遵守本課程之各項規則與工作人員之指導。
12.3 課程以露營與野外活動方式進行,體能無法負荷或懷孕者請勿參加。
13 頒證與研習時數:
13.1 完成全程課程者,可獲頒中華民國台灣女童軍總會國家研習營結業證書。
13.2 本課程經教育部「社會教育機構或法人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進修認可」審核通過,三階段課程核定研習時數共計 62 小時。(本次課程需三階段全期參與)
13.3 訓練期間請假者,須於下次訓練補訓後方能發給結訓證書與時數;請假時數超過 1/4以上者,則視同離營,應重新參加訓練,不得補訓。
14 差假:敬請服務單位於活動期間給予受訓學員與工作人員公(差)假(外縣市請含路程假)。
15 個人資料保護與影像紀錄應用同意事項:報名者同意以下事項:
15.1 同意提供本報名表所填寫之個人資料,供主辦與承辦單位辦理本課程相關作業、各項聯繫工作及訓練研習紀錄之保存之用;本人得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3條規定,行使相關權利。
15.2 同意授權主辦與承辦單位在推展行銷女童軍運動或教育的目的下,運用在課程期間所拍攝,包含報名者在內的相片或影片(統稱肖像),於各種出版品、網站、社群媒體等。
15.3 不同意前述兩點者,恕無法受理報名及參加本次研習課程;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或刪除個人資料者,將一併註銷其結訓證書與訓練紀錄。尚祈見諒。
16 錄取與報到通知:
16.1 報名經審查符合參加資格者,活動前將另發給報到通知(電子郵件),資格不符者退費。
16.2 報到時間:第一階段 114年2月27日(星期五)18時30分前報到完畢
16.3 報到地點:新北市板橋國中(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 437號)
16.4 大眾交通:捷運板橋站至板橋公車站轉搭 307(往板橋)、810(往新莊),或至文化路轉搭310(往板橋)至板橋國中(435藝文特區)站,車程約 10分鐘。
17 退費:本訓練班報名若參加人數少於 20 名,則另訂日期開辦或退費,並個別另行通知。
報名未繳費者恕不編隊,報名後若因故未能參加者得於活動前10 天(2 月 17 日)前提出申請退費,但須扣除行政費用(500 元),逾期恕不退費。
18 聯絡資訊:臺北市女童軍會 聯絡電話:02-2741-0076傳真:02-2741-0115 e-mail: tpgsc.tpgsc@msa.hinet.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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