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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租女童軍活動中心

中華民國台灣女童軍活動中心場地租借使用辦法
宗旨
提供童軍、青少年、婦女教育訓練、研習、會議、聯誼等活動場地。
場地與收費基準
樓層空間名稱容納人數每時段使用費每時段空調費設備
一樓 禮堂 100人 6000 1200 會議桌椅72席、舞台、講桌、白板、投影幕、投影機、擴音器
二樓 201室 12人 1200 400 會議桌椅12席(說明3)
202室 45人 3200 600 會議桌椅36席、講桌、白板
204室 45人 2500 600 無桌椅,桌椅可以優惠價租用(說明5)
五樓 502室 45人 2500 600 無桌椅,桌椅可以優惠價租用(說明5)
503室 45人 3000 600 會議桌椅36席、白板
額外設備租用價格
設備名稱每時段費用每日(次)費用備註
投影機 500 1200 3500流明
活動式投影布幕 100 200 100吋
活動式擴音器 150 300 含麥克風2隻
額外租借折疊桌(每張) 50 100
額外租借折疊椅(每張) 15 30  
說明
  • 場地租用依本收費基準辦理
  • 為符合設置宗旨並增進利用率,場地使用費之優惠辦法如下:
    • 平日優惠:平日(本會正常上班日)上午與下午時段租用者,場地使用費8折優惠。
    • 連續使用優惠:同一場地連續租用5個時段以上,9折優惠;10個時段以上85折優惠。
    • 本會與地方女童軍會主辦、承辦之訓練、研習、會議、活動以5折計算。
    • 以上各優惠得併同使用,本會保留最終解釋之權利。
  • 201室優先搭配主場地作為工作人員或講師休息之用。辦理女童軍訓練、研習課程時得免費搭配使用。
  • 設備借用因數量有限,預訂時需先行確認。
  • 204室及502室現狀無桌椅,以優惠價每時段2500元收費,如需使用桌椅,36席內每時段收費500元,超過部分依設備租用價格計收。桌椅數量有限,如需使用桌椅需事前確認。
  • 本中心場地租借使用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
租借手續
1

請於上班時間以電話(02)2777-1714或傳真(02)2777-1674向中華民國女童軍總會申請。本中心場地每天租借使用時間(08:30~21:30)。

2

申請後一週內,請以郵政劃撥【帳號:19090621 戶名: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台灣女童軍總會】預繳訂金1,000元整,逾期未繳者視為放棄使用;倘屆時因故取消活動,並已在二週前(天災特殊不可抗拒之因素除外)通知本會,可於一年內延期使用一次,但訂金恕不退還。

3

全部費用(扣除訂金)請於使用後離去前,現場繳清。

注意事項
  • 請遵照申請租借時間準時進駐及離去。場地租借時間須將事前進駐準備或佈置場地及善後收拾計算在內。倘屆時若要提前進駐或延後離去,則須重新計時補費。
  • 凡使用本中心場地設施應注意維護,非經同意不得任意張貼海報、鑽孔打釘,並禁用雙面膠、泡棉膠;未經租借之場地不得逕自使用,如有短缺或使用不當而損壞,一律按市價賠償。
  • 使用單位在使用期間-
    • 務請注意公共安全、安寧及衛生,不可任意攀爬、追逐、嬉戲;避免大聲喧嘩干擾他人作息;不可吸煙、嚼食口香糖或用危險物品。
    • 務請做好環境清潔工作,並請配合垃圾分類與資源回收;用餐後垃圾廚餘請收拾妥當自行帶走;在離去前請打掃整理場地使回復原狀。
  • 本中心不提供停車位(請使用附近之公有停車場)。
  • 本中心場地租借使用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
交通指南

中山女中(長安東路) 可搭乘公車41,52,57,202,203,205,257

中山女中(八德路) 可搭乘公車41,52,202,203,205,257,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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