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台灣女童軍總會國家研習營
桃園市第3 期女童軍、蘭姐女童軍團領導人員基本課程(一) (二)實施計畫
一、目 的:
(一)介紹女童軍團領導人員基本訓練方法與技巧,提升團領導人員領導能力。
(二)培訓合格之女童軍團領袖人才,俾利推展女童軍運動。
二、指導單位:桃園市政府教育局、中華民國台灣女童軍總會
三、主辦單位:桃園市女童軍會
四、協辦單位:桃園市立同德國中
五、日 期:
(一)女童軍團領導人員基本課程(一)-114年 7月19~20日8:00~21:30 (不住宿)
(二)女童軍團領導人員基本課程(二)-114年 8月2~3日8:00~16:30 (住宿)
六、地 點:桃園市同德國中(330桃園市桃園區南平路 487號)
七、參加對象:
(一)年滿 18 歲以上對女童軍教育活動有興趣之社會人士,性別不拘。
(二)各國民中小學教職員、家長。
(三) 參加人員請各校/團(服務單位)准予公(差)假辦理。
八、參加費用:每人新台幣 3500 元整(課程一收$1500 元,課程二收$2000 元,含課程材料、行政費、保險費、伙食、冷氣電費等),參加費及差旅費請原服務單位酌予補助。郵政劃撥帳號:0565588-6 戶名:桃園市女童軍會
九、報名方式:報名表填妥後可連同劃撥存根影本於7月5日(星期日)前郵寄、傳真或E-mail至:tycgs@yahoo.com.tw 桃園市女童軍會(桃園市桃園區南平路 487號)聯絡電話及傳真:03-3464304 聯絡人:張曼萍
十、服 裝:女性請穿著淺藍色襯衫、寶藍色裙子或褲裙;男性穿著淺藍色襯衫、深藍色長褲。曾接受基本課程(訓練)並宣誓成為女童軍服務員者可佩帶服務員領巾。
十一、 第二階段攜帶物品:【裝在背包】
(一)衣服袋:禦寒衣物、長褲、活動服、手帕。【標準制服為低跟黑鞋,請攜帶深色運動鞋或其他方便活動的鞋子替換】
(二)餐具袋:碗或鋼杯、筷子、湯匙、水壺。
(三)其他:童軍繩、哨子、手電筒(非手機)、個人用藥、衛生用品、健保卡、遮陽帽、雨衣、防蚊蟲藥、針線袋等。
(四)無關訓練用具請勿攜帶。
十二、 注意事項:
(一)全程參加者,可獲頒中華民國台灣女童軍國家研習營結業證書。另可由女童軍總會申請,核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進修認可研習時數:課程
(一)16小時;課程(二)18小時。訓練期間請假者,須於補訓後再發給結訓證書;請假時數超過 5小時以上者,則視同離營,應重新參加訓練,不得補訓。
(二)兩項課程合併辦理,工作人員及參加人員請各校/團服務單位准予公(差)假辦理,並得於活動結束後二年內補休四天 (課務自理)。
(三)本訓練課程若報名人數少於 16名,則另訂日期開辦或退費,並個別通知。報名未繳費者恕不編隊,報名後若因故未能參加者得於活動 10天前提出申請退費〈但需扣除行政費用500元〉,逾期恕不退費。
(四)學員於 7/18 或8/1晚上需住宿者,請事先聯繫,以便安排住宿事宜;8/2晚上全體學員均須於訓練場地露營。
十三、 本計畫奉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點此_查看完整實施計畫、日程表與報名表 .pdf / .doc